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
壓榨員工有害創意,但員工生活財產無虞又散失競爭力,怎麼辦?
對員工施壓,會逼使員工狗急跳牆,提出看似有創意,實則亂七八糟的報告.但放任員工,會使組織渙散,根本行不通.
哈佛研究人員提出"員工有好表現時不吝鼓勵",但是在有好的表現之前呢?問題不就是如何使員工有好表現呢?
哈佛研究人員再作問券調查發現"主管對員工每天的工作進展給予及時的支持"有助於激發員工創意,這點雖然不錯,但還是老問題,若員工的初始表現就不如人意,總不能謊稱員工做的好,這樣會使組織崩毁.
所以,如何讓員工自發性地激發創意並積極提升表現呢?我的看法是"責任".
一家還在撕殺力圖成功的企業,可以用利誘的方式鼓勵員工自發性地提出實用創意,
然而,企業成功之後,員工已經夠有錢了,想要利誘,成本太小根本起不了作用,開銷大又不符成本要求,唯有妥善地組織企業,讓員工清楚自己的怠慢會嚴重影響公司的大部份同仁,這時原本無著力點的馬斯洛第三層socality就可回神拿來運用了.
所以,當我們遇到威迫利誘都沒法度的情境時,不妨思考一下"責任"這個利器.當然,要運用"責任"這個利器,適當的組織運作是必要的輔助工具,怎麼做好組織呢?這就是學問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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